建筑工程基礎(chǔ)沉降加固置換原理:其原理是以砂、碎石等材料置換軟土,與未加固部分形成復(fù)合地基,達到提高地基強度的目的。 置換方案又分為:1.振沖置換法(或稱碎石樁法) 碎石樁法是利用一種單向或雙向振動的沖頭,邊噴高壓水流邊下沉成孔,然后邊填入碎石邊振實,形成碎石樁。樁體和原來的粘性土構(gòu)成復(fù)合地基,以提高地基承載力和減小沉降。適用范圍:適用于地基土的不排水抗剪強度大于20kPa的淤泥、淤泥質(zhì)土、砂土、粉土、粘性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。對不排水抗剪強度小于20kPa的軟土地基,采用碎石樁時須慎重。
2.石灰樁加固法 在軟弱地基中用機械成孔,填入作為固化劑的生石灰并壓實形成樁體,利用生石灰的吸水、膨脹、放熱作用以及土與石灰的物理化學(xué)作用,改善樁體周圍土體的物理力學(xué)性質(zhì),同時樁與土形成復(fù)合地基,達到地基加固的目的。適用范圍:適用于軟弱粘性土地基。
3.強夯置換加固法 對厚度小于6m的軟弱土層,邊夯邊填碎石,形成深度3~6m、直徑為2m左右的碎石柱體,與周圍土體形成復(fù)合地基。適用范圍:適用于軟粘土。
4.水泥粉煤灰碎石樁(CFG樁)是在碎石樁基礎(chǔ)上加進一些石屑、粉煤灰和少量水泥,加水拌和,用振動沉管打樁機或其它成樁機具制成的一種具有一定粘結(jié)強度的樁。樁和樁間土通過褥墊層形成復(fù)合地基。適用范圍:適用于填土、飽和及非飽和粘性土、砂土、粉土等地基。
5.柱錘沖擴加固法 柱錘沖擴法是利用直徑為200~600mm、長度為2~6m、質(zhì)量為1~6t的柱狀錘沖擴成孔,填入碎磚三合土等材料,夯實成樁,樁和樁間土通過褥墊層形成復(fù)合地基。適用范圍:適用于處理雜填土、粉土、粘性土、粘性素填土、黃土等地基。
6.EPS超輕質(zhì)料填土法 發(fā)泡聚苯乙烯(EPS)的重度只有土的1/50~1/100,并具有較好的強度和壓縮性能, 用于填土料,可有效減少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載,需要時也可置換部分地基土,以達到更好的效果。適用范圍:適用于軟弱地基上的填方工程。